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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将在五年内消除盗版

●我国政府部门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已顺利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而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则于2002年4月全部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
●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应该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发生根本变化。

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昨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指出,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另有1300家企业列入了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名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实现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后,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发生根本变化。

政府软件正版化提前完成
据悉,为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建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表示,自2004年5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已顺利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而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则于2002年4月全部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

柳斌杰指出,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督查和检查验收,对列入首批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1500家企业进行了指导和检查验收,督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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